問政資訊 選單 依年度閱讀 民國103年(2014) 民國102年(2013) 民國101年(2012) 民國100年(2011) 民國99年(2010) 民國98年(2009) 民國97年(2008) 民國96年(2007) 民國95年(2006) 民國94年(2005) 民國93年(2004) 民國92年(2003) 民國91年(2002) 民國90年(2001) 民國89年(2000) 民國88年(1999) 民國87年(1998) 民國86年(1997) 民國85年(1996) 民國84年(1995) 民國83年(1994) 民國82年(1993) 民國81年(1992) 民國80年(1991) 民國79年(1990) 依分類閱讀 民政 財政建設 教育 交通 警政衛生 工務 市政總質詢 類型 時間 主旨 工務 1991.12.02 [工務]請於八十年新增違建未全部拆除完竣以前,暫緩拆除七十九年以前違建〈妨害公共安全除外〉俟八十年新違建拆除完竣,在分期分類處理現有違建,以求公平,並維政風。 教育 1991.12.02 [教育]請於本市儘速規劃興建一座標準室內溜冰場〈輪式〉。 民政 1991.10.01 [民政]本市應主動協助國慶閱兵各項活動事宜並請在活動前後儘量減輕本市市民之不便。 工務 1991.07.08 [工務]請在每年颱風來臨之前澈底檢查全市路樹等樹木是否已以支架固定?對於枝葉過度茂密也應予以適當修剪,以減少樹木遭颱風吹倒吹斷。 民政 財政建設 1991.07.01 [民政][財政建設]請說明本會於審議年度地方總預算案所作之附帶決議、附帶意見、附帶建議及但書,其意義與效力有何異同?市府於執行時有何差別? 工務 1991.05.22 [工務]北市違建問題四、貴局於80年04月15日發初本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工務部門質詢答覆資料第八─十二─十三頁稱:「全國建管會議中郝院長指示應全力遏止新違建,分期分類處理舊違建‧‧‧,本局目前處理違建之原則,與郝院長指示方向,今後更當貫徹實施‧‧‧。」請問:一、貴局如何全力遏阻新違建?二、貴局如何分期分類處理舊違建? 工務 1991.05.22 [工務]北市違建問題三、貴局於80年4月15日發出本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工務部門質詢答覆資料第八──一三頁稱:「為全面消除違建,本局目前凡經查報之違建均有列管‧‧‧」,請問對於未查報也未列管之既存違建,貴局是否欲繼續公平查報及列管,如何查報? 工務 1991.05.22 [工務]北市違建問題二、72年10月1日與77年8月1日本市先後兩次發布之「台北市拆除違章建築認定基準」第二條但書規定一為「不在此限」〈指不予拆除〉,一為「暫不拆除」有何差別? 工務 1991.05.22 [工務]北市違建問題一:潘局長於七十九年十月廿四日在本會大會宣布自即日起對於已完工違建暫緩拆除,凡施工中新違建一律即報即拆澈底拆除,何以工務局又於事後宣布,凡八十年元月一日以前已完工者暫緩拆除,其後施工中新違建一律即報即拆。 工務 1991.05.06 [工務]本市辛亥等隧道可否裝設特殊裝置,以利汽車在隧道內仍能收聽收音機之電台節目。 工務 1991.03.22 [工務]建請在設有地下道或人行路橋之十字路口,依「台北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五十二─五十六條規定,於人行道之邊緣設置防止行人通行跨越之安全護欄。 財政建設 1991.03.21 [財政建設]為配合財政部鼓勵民眾購物索取統一發票,並防範售貨廠商藉詞拖延開立發票,建請為推廣發票收銀機之使用,必要時並輔導協助商家店號購置發票收銀機。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