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05.22 [工務]北市違建問題四、貴局於80年04月15日發初本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工務部門質詢答覆資料第八─十二─十三頁稱:「全國建管會議中郝院長指示應全力遏止新違建,分期分類處理舊違建‧‧‧,本局目前處理違建之原則,與郝院長指示方向,今後更當貫徹實施‧‧‧。」請問:一、貴局如何全力遏阻新違建?二、貴局如何分期分類處理舊違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