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05.22

[工務]北市違建問題三、貴局於80年4月15日發出本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工務部門質詢答覆資料第八──一三頁稱:「為全面消除違建,本局目前凡經查報之違建均有列管‧‧‧」,請問對於未查報也未列管之既存違建,貴局是否欲繼續公平查報及列管,如何查報?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廿二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工務局潘局長禮門
質詢題目:北市違建問題三、貴局於80年4月15日發出本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工務部門質詢答覆資料第八──一三頁稱:「為全面消除違建,本局目前凡經查報之違建均有列管‧‧‧」,請問對於未查報也未列管之既存違建,貴局是否欲繼續公平查報及列管,如何查報?
說  明:
  
一、貴局有無把握與信心敢宣佈,全市所有違建貴局均已查報,並已列管,無一漏網? 

二、倘若貴局對查報工作無此把握與信心,貴局將以如何方法來達到公平查報與列管全市所有違建? 

三、本席曾多次向貴局建議暫時將大部份拆除隊併入查報隊〈留小部份拆除隊先拆除妨害公共安全之違建〉,澈底查報全市所有違建並予列管,再尤其切結願於全市分期分類拆除時自行拆除,時隔一年均未獲貴局回應。 

四、據建管處查報隊答稱全隊含內外勤只有四十餘人,如以全市四四○公里計算,平均一個人至少要負責查報十個里,要求查報隊人員每天將施工中心違建澈底查報,絕對有其困難,也因此無法求得公平查報與列管,在此情形下,不良政風便因此產生,而社會上專以敲詐為業的職業檢舉人,也就應運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