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資訊 選單 依年度閱讀 民國103年(2014) 民國102年(2013) 民國101年(2012) 民國100年(2011) 民國99年(2010) 民國98年(2009) 民國97年(2008) 民國96年(2007) 民國95年(2006) 民國94年(2005) 民國93年(2004) 民國92年(2003) 民國91年(2002) 民國90年(2001) 民國89年(2000) 民國88年(1999) 民國87年(1998) 民國86年(1997) 民國85年(1996) 民國84年(1995) 民國83年(1994) 民國82年(1993) 民國81年(1992) 民國80年(1991) 民國79年(1990) 依分類閱讀 民政 財政建設 教育 交通 警政衛生 工務 市政總質詢 類型 時間 主旨 交通 1994.05.07 [交通]針對台北市預計再建之一百一十座候車亭建請交通局規定保留候車亭上半部之顯著位置標示站名,中間版面則應規劃公車路線圖。 交通 工務 1994.05.05 [交通][工務]為求台北車站特定區能有完整的配置與規劃,特建請市府召集所牽涉的各工程單位及都市計畫和交通專家,及早成立跨局處的的專案小組,將該特定區未來所擬籌設的五個車站轉運中心,兩處地下商店做一整合規劃,俾在合作再分工的情形下,建設出一個符合人性化考量的台北車站特定區。 民政 1994.05.02 [民政]為鼓勵四十五歲以上婦女二度就業,建請政府開辦一系列婦女二度就業職訓,並推動企業廠商善用婦女勞動力。 民政 1994.05.01 [民政]建請市府於裁撤平價中心之同時,能配合發行實物抵用券,使低收入戶可直接至一般商店購物。 民政 1994.04.30 [民政]為市民騎機車時因路面舖設鐵板以致摔倒遭公車撞傷,請求國家賠償遭市府推卸責任;建請市府國家賠償委員會在處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應「從寬審理」,並於賠償後向應負責任之人進行求償。以減少民怨,並督促公務員及施工單位更加認真任事。 民政 1994.04.25 [民政]對於市長要求員工衣著整齊、正式,本席甚表贊同,但尚進一步建請市府中心員工應切實配戴識別證,或其他足供辨識之物件或服裝,以利市民辨別。 交通 1994.04.24 [交通]建請轉報有關單位為安全帽之擋風鏡作安全測試,以免事故發生時,騎士臉部遭碎裂之擋風鏡割傷。 交通 1994.04.23 [交通]為產生帶頭作用,「買車自備停車位」的構想應從政府機關的公務車率先實施,特建請市政府不必等到公路法修正草案第六十五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完成立法,即應要求所屬單位將目前既有的公務車均尋妥停車位,並於日後添購公務車時,須先備妥停車位,以為市民表率,以逐步改善本市的交通問題。 交通 1994.04.20 [交通]建請公車處於市公車後門處或其他適當位置加裝反射鏡,使司機在人多擁擠時亦能清楚看到欲從後門上、下車之乘客,以免不慎關門夾傷乘客。 民政 1994.04.19 [民政]建請市府向中央反映,國家考試應不得就性別有所限制。 交通 1994.04.18 [交通]鑑於中央標準局未針對童用安全帽制定國家標準,以致市場上的童用安全帽多半沒有符合國家標準,爰建請市政府要求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儘速制定兒童用安全帽的國家標準,俾要求業者生產合格的安全帽,供小朋友使用,並作為政府取締不合標準的市售童用安全帽之依據。 工務 1994.04.17 [工務]鑑於民間企業在付出與回饋不成比例下,紛紛表示於契約到期後不再繼續認養仁愛路安全島;特建請市府儘速檢討目前的公園及人行道認養辦法,考量是否宜增加優惠措施,以使得民間在心甘情願的情況下,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樂於認養台北市的公共設施。 5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