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4.17

[工務]鑑於民間企業在付出與回饋不成比例下,紛紛表示於契約到期後不再繼續認養仁愛路安全島;特建請市府儘速檢討目前的公園及人行道認養辦法,考量是否宜增加優惠措施,以使得民間在心甘情願的情況下,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樂於認養台北市的公共設施。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十七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
質詢題目:鑑於民間企業在付出與回饋不成比例下,紛紛表示於契約到期後不再繼續認養仁愛路安全島;特建請市府儘速檢討目前的公園及人行道認養辦法,考量是否宜增加優惠措施,以使得民間在心甘情願的情況下,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樂於認養台北市的公共設施。
說  明:
  
一、本市仁愛路東起敦化南路到新生南路間的安全島,過去兩三年間,由沿線的福華飯店、國泰人壽等十多家企業認養,並由中華民國造園學會負責在沿線栽植草花來美化,綠化安全島。 

二、而在企業認養期間,的確對仁愛路安全島的綠化、美化相當用心;在安全島上特別依喬木、灌木、草花等三種植物進行三層綠化;並且有專人按時更換草花,修剪花木,使沿線相當賞心悅目,吸引不少市民及外來訪客的目光;而本席也深表肯定。 

三、但是依目前相關認養規定,認養者除應維護認養區的清潔、美化外,只能享有在認養區內設置一塊寫有公司名稱的公益廣告牌,及市府每年定期批比表揚的權益;可是這段路的美化、綠化經費每年卻高達一千萬元,在幾乎都是付出但是沒有回收的情況下,十多家企業在認養兩三年後,認養意願遂逐漸降低,終於在去年底通知台北市政府今(八十三)年五月認養契約到期後將不再繼續認養。 

四、本席以為,在付出與回饋不成比例的情形下,實在很難要求民間企業能完全一秉熱心與愛心,幾乎無償地認養安全島,甚或長期認養公園、人行道;因此本席特建請市府應儘速檢討目前的公園及人行道認養辦法,尤其是關於認養者的權益部分,更應審慎考量其他合情、合理、合法的優惠措施,例如公益廣告牌的大小,賦稅上的減免或實質的表揚;以使得民間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在心甘情願的情況下,樂於認養台北市的公共設施,共為台北市盡一分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