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門質詢第7組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20日
質詢對象: 交通部門有關各單位
質詢議員:楊實秋 吳世正 林晉章 厲耿桂芳 計4位 時間72分鐘
林議員晉章:
謝謝,YouBike的主管單位也是公運處嗎?
王處長聲威:
不是。
林議員晉章:
請先回座。12年前馬英九市長要打造網路新都,當時他就要以BOT方式辦理,強調臺北市的網路新都是BOT,由廠商來建置,再向市民收費。12年前我就向馬市長建議,既然要做,乾脆就免費上網,但是他不聽,搞了8年的網路新都,結果客戶數每況愈下。郝龍斌擔任第一任市長時,一樣堅持馬市長的方向,同樣的越做客戶越少。郝市長好不容易想到「Taipei Free」無限上網,現在大家感覺到頻寬不夠,就代表使用量增加了,大家叫好。我以這個例子來做說明。
局長,我也曾經提過臺北市什麼時候可以做到免費搭乘公車,但是條件是限制機車進入臺北市,你們說做起來有很大的困難。局長有沒有聽過我這方面的質詢?
林局長志盈:
印象中有。
林議員晉章:
你們拒絕我的提議,今天我乾脆講小一點的,YouBike是前半小時免費,有多少人曉得?而且申請程序麻煩得要死。我在十幾年前到北歐,就看到他們城市裡面的腳踏車是免費騎乘,他們把腳踏車塗成綠色,如果騎回家,人家一看就知道那是公有的腳踏車。
沒想到市政府居然搞出一個YouBike是黃色的腳踏車,我覺得你們的概念與國外很相近,我很佩服你們,沒想到做出來的還是要收費,只有前半小時免費。我們可以比較其他縣市公有腳踏車的收費情形,高雄市是第1個小時免費,而臺北市是前半小時免費;高雄市的公有腳踏車已經上萬輛,臺北市才5,000輛,而且臺北市是最先開始做的。
我覺得可以考慮用「Taipei Free」的想法,能夠以「Last mile」(最後一哩)的概念,鼓勵大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最後一哩路普及使用腳踏車,由市政府免費供應。
林局長志盈:
我非常贊同林議員的這個提議,現在我們也與環保局一起努力,高雄市是由環保局負責公共腳踏車,從空污基金裡面提供第1個小時免費使用,還有甲地借、乙地還的服務,讓民眾使用非常方便。如果民眾使用的路程只有1個小時,停車之後再騎回來也是免費,對民眾來講,使用意願會大大地提高,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林議員晉章:
我提議公車免費你們做不到,現在我大膽建議「Taipei Free」無限上網的想法,總算在12年後成功,請你們再考慮YouBike也能夠免費使用,現在是前半小時免費,至少要做到1小時內免費,如果能夠全程免費是更好。
林局長志盈:
現在也沒有前半小時免費,第1個小時就要收費,除非是有繳費的會員,將來我們希望不論是否加入會員都有優惠。
林議員晉章:
好,謝謝。時間暫停,我們現在來看一段影片,有關臺灣自駕遊活動被邊緣化。現在監理處已經回歸中央,這個業務可能不是交通局主管,可是我不知道臺北市應該問哪個單位,目前全球自駕遊非常地普遍,我們看到歐洲有很多人開車到中國大陸,東南亞國家也有很多人開車到中國大陸,甚至開車到歐洲,歐洲人經由同樣的路線從歐洲到中國大陸,再到東南亞,可是臺灣被排除在外。
我分析了幾點原因,第1點,外國人來臺租車自駕可不可以?應該是可以的,因為我們承認他們的國際駕照,但是大陸人來臺灣要租車自駕,依現行規定是不行的,為什麼?因為他們不承認我們的國際駕照,我們也不承認他們的駕照,他們不承認我們的國際駕照是因為這樣就變成國對國的方式,大家也還沒有談到這一點。
第2點,外國人來臺灣把自己的車開過來,依照我們的法令規定是可以,但目前好像還是做不到,外國人要把自己的車開過來,只可能搭船,怎可能搭飛機?
林局長志盈:
我們是島嶼國家,車子一定是搭船來。
林議員晉章:
車子搭船需要經過非常多的檢驗,所以這一點是打「×」。大陸人開自己的車來臺灣,這一點更不可能,目前海峽號從福建平潭行駛到臺中港,車子也可以跟著上船,大陸也希望臺灣的車子可以開過去,只是臺灣方面還不同意,大陸的人想開自己的車來,臺灣也不放行,所以大陸人要開自己的車來臺灣也是不可能。
下一個,臺灣人到國外租車自駕可不可以?沒問題,但是臺灣人到大陸租車自駕也不行,因為他們不承認我們的國際駕照,非得要配駕不可。我們講的是同樣的語言、看的是同樣的文字,我們到大陸必須要配駕,不能自己租車,除非去考他們的駕駛執照,但還需要有大陸的工作證,很多台商有工作證當然在那裡就可以考駕照,一般觀光客怎麼會去考駕照?
再來,外國人在大陸開自己的車,我剛才講過已經司空見慣,非常地普遍,歐洲人開自己的車到中國大陸,東南亞國家的人開自己的車到中國大陸,甚至穿越到歐洲都沒有問題,但是臺灣人要開自己的車到大陸就不可能。
我們可以看到這幾種情況,不知道相關法令是哪個單位所管,等於是臺灣自己的法令綁死自己,讓我們根本沒辦法與國際接軌。局長,你知道我所說的意思嗎?
林局長志盈:
是,我曉得。
林議員晉章:
我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林局長志盈:
駕籍部分是雙方國家互惠的承認,我們承認他們,他們承認我們才可能,所以到國外租車沒有問題,現在變成到中國大陸租車只能配駕,或是如同議員剛才所講,除非是在那裡工作,如果只是旅遊恐怕有困難。
林議員晉章:
現在很多大陸來臺灣自由行的觀光客也想租車自駕遊,他們已經很習慣在中國大陸租車自駕遊,甚至開到歐洲、東南亞國家都可行,現在來臺灣不僅不能開自己的車,甚至連租車都不行。
林局長志盈:
我想兩岸之間的談判,也許這一點不是最緊急的,所以沒有在談判桌上先談這件事情,而且我們開放大陸背包客自由行也是最近的事情,所以在雙方共同的議題還沒有列入這一項。
林議員晉章:
請警察局交通大隊大隊長上台。請問什麼是電動自行車?什麼是電動輔助自行車?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黃大隊長勢清:
電動自行車屬於慢車的一種,電動輔助自行車也是屬於慢車,另外有一種說法是動力休閒器材。
林議員晉章:
兩者有什麼差別?
黃大隊長勢清:
它們都是時速25公里以下、重量40公斤以下。
林議員晉章:
兩者都是時速25公里以下,電動輔助自行車與腳踏車的形狀一樣,電動自行車沒有腳踏車的形狀,結果很多電動自行車就把控制器拿掉,時速就可以達到25公里以上。今天我問你,你也懂這件事情,是不是依照交通局的建議,應該把電動自行車刪除,視同為機車,再加強推動電動輔助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