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7

[市長施政報告質詢影音]議會有監督 BOT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爭議較少

臺北市政府重大BOT案及公營住宅之政策專案報告
─100年10月27日─       速記:李士斌
主席(吳議長碧珠):
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市政府各位官員、副議長、議會各位同仁、記者席女士、先生,及旁聽席市民,大家早安。今天要進行的是市長專案報告「臺北市政府重大BOT案(臺北大巨蛋及臺北資訊園區之政策;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開發案;廣慈博愛園區)及公營住宅之政策」。
主席:
    請林晉章議員、應曉薇議員,聯合質詢,時間8分鐘,請開始。
林議員晉章:市長,我在1986年民國75年,帶國家代表隊到南美洲哥倫比亞的波哥大,參加世界盃溜冰比賽。波哥大的體育館可以容納3萬6,000人,台灣選手在那邊比賽有3萬6,000位觀眾,都起立給他們掌聲,我就在期待,台灣什麼時候會有個很大的體育運動場館。
    巴西聖保羅的足球場可以容納20萬人、馬來西亞莫狄卡足球場也將近10萬人。我們的隔鄰日本有5個巨蛋,分別在東京、福岡、大阪、京都、北海道,日本人口是台灣的5倍,基本上全台灣擁有一個巨蛋是有必要的,因為這個巨蛋如果不落在臺北,可能要落到別的縣市,所以當年馬市長拆掉現在小巨蛋的場址,以前的棒球場,當時興建小巨蛋時,同時也承諾要給臺北市一座大巨蛋,我們就一直在期待,期待臺北市能夠早點規劃4萬人的大型運動場館。
    民國72年我也曾經帶冰刀的國家代表隊到瑞士比賽,當時看到瑞士的冰刀比賽場地,當然現在我們也非常高興,20年後的臺北市有小巨蛋,臺北市總算有個國際比賽場地,旁邊還有冰宮練習場,小巨蛋就如我民國72年在瑞士所看到的比賽場地,讓臺北市跟它並駕齊驅,我們也期待在未來不久當中,臺北市的大巨蛋起碼是在臺灣產生的第1顆。另外,剛剛大家都提到廣慈博愛院的解約問題,事實上街道家具是不是也解約?
郝市長龍斌:沒有錯。
林議員晉章:那個也是BOT嗎?
郝市長龍斌:是BOT。
林議員晉章:小巨蛋當時是OT,你們也解約嗎?
郝市長龍斌:是。
林議員晉章:當時我就跟你們提到它跟小巨蛋一樣被判刑,北投纜車是不是BOT?
郝市長龍斌:是。
林議員晉章:當時我講北投纜車也被判刑,應該也可以比照小巨蛋一樣解約,你們為什麼沒有解約?
郝市長龍斌:其實我們都依照相關合約規定,他們也還在積極做環評方面的努力。
林議員晉章:所以我想一切就是要依法辦理,這個都要受社會各界的檢視。
郝市長龍斌:對。
林議員晉章:從你們的資料顯示總共有9個案子,是以促參法進行興建的BOT,另外8個案子是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結果我發覺設定地上權比較沒有問題,所有用BOT的基本上爭議都很大,我今天在這裡跟市長提出一個結論,雖然BOT以促參法,可以不必經過議會同意,當然最主要還是因為中央立法說不用經過議會同意,所以議會代表民意的監督就沒有辦法顯現出來,市政府想要怎麼做就怎麼做,但是設定地上權要經過議會同意,你們從晶華酒店到現在所實施設定地上權的部分,基本上都沒有爭議。
今天我在這裡要跟市長講,還沒有修法之前,希望你們以促參法進行BOT的部分要鄭重考慮,能改用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經過議會同意,這樣大概就不會有這些爭議。希望透過你的影響力一定要跟中央爭取,那有BOT由中央自己決定,當然要尊重地方議會。
    市長,你的看法?
郝市長龍斌:其實我同意議員剛才的建議,我們也希望進行BOT案時,如果透過議會監督,也能減少外界的疑慮,事實上我是支持。剛才議員也特別提到設定地上權的問題比較少,事實上這是現在我們整個推動過程中看到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