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0

[市長施政報告質詢影音]市府團隊應勇於承擔責任

林議員晉章:市長,有關地上權國宅問題你可能沒有深入了解,而且市府官員所提供的資訊也可能不正確,所以這裡本席不想再跟你辯論。但是我歷經5任市長,所以剛剛有多位議員跟市長說民調低落,其中的原因本席很清楚。不過還是要慶幸本市的競爭力能夠勇奪全國之冠,這部分本席給予肯定。
 
至於民調低落的原因,本席可以提供一些資料供市長參考,如果本席所言屬實希望市長能立即改善。當然我肯定市長是一位廉潔市長,所以你8年任內是可以全身而退,也就是你可以充分授權讓各局處首長各自負責,但是這樣的情形下你就沒辦法了解苦民所苦、憂民所憂,因為為政者本來就需要負有一定的擔當與責任。
就像遇到行政救濟的措施,如果市府所執行的措施是錯誤的,市府就應該自己撤銷原處分,不過在你的任內市府不太可能會自己撤銷原處分,甚至兩局處發生衝突的時候,各局處都還堅持己見不願意認錯,有時還需要請副秘書長或秘書長乃至副市長協調,但最後還是無人敢承擔,所以民眾陳情的問題也只能繼續擺著。

市長,市府官員動不動就將問題丟給法院,也就是官員都不願意自己做決定,這也造成市府與民爭訟,不管是市府告民眾還是民眾告市府,等法院做出判決,但是你們還是一再的上訴,甚至有專家都認為市府會輸,你們還是照上訴,所以最終即使告贏,訴訟費用還要民眾負擔,這也會造成民眾對市府的不滿。但如果市府告輸,訴訟費也是由市府負擔,而這些公務員本身也不需要負任何費用,這就是你們的心態。

甚至在市府上訴後,你們判斷會輸,居然還會跟民眾商討和解,而且和解條件竟然是把不應該上訴的裁判費統統請民眾負擔。因此民眾的民怨就由此產生,民眾曾說民不與官鬥,因為爭鬥久了民眾就不想鬥了,但是民調的低落會減少嗎?民眾的問題解決了嗎?以上是本席的肺腑之言,不知市長有什麼回應!

郝市長龍斌:這部分請議員能夠具體說明。

林議員晉章:可以,明天就是921紀念日,東星大樓的事件當時監察院曾糾正過市府,並且認為市府有責任。當然中間兩造也互告多次,最後雙方終於達成和解,但是此刻問題卻又延伸到東興大樓旁的豪門世家,因為當時東興大樓倒塌時壓到旁邊的豪門世家,所以市府對豪門世家也同樣執行強制拆除。

如今法院也判決了,市府還略勝一籌算贏60%,民眾贏40%,但是市府卻又上訴,像這樣的情形民眾會高興嗎?而且此事到明天也有12年了。

記得新北市府對類似的問題卻能明快處理,但反觀東星大樓事件是經過多少次的訴訟,雖然最後最高法院宣判市府勝訴,但此時你們才去找災民和解,當初如果能夠早一點和解,民怨絕對不會這麼高。就像目前豪門世家的問題,市府為什麼不儘快去解決,雖然這部分跟本席的選區沒有任何關係,但是本席還是要讓市府知道問題的癥結。

郝市長龍斌:我了解。

林議員晉章:市長,今天的市府就是喜歡與民爭訟。

郝市長龍斌:本府並非與民爭訟,包括東興大樓在內,記得當時本府先挪用救災補助款協助災民解決一部分問題,並且使雙方關係緩和,後來再慢慢商討解決方案。

林議員晉章:為什麼當初不把豪門世家的問題一併解決?

郝市長龍斌:當初本府非常樂意同時解決,但是豪門世家所要求的賠償金額是不合理的。

林議員晉章:市長,現在法院的判決已經下來,結果裁判費必須由豪門世家負擔60%,市府負擔40%,這樣也是市府贏面大,不過此時市府卻又不滿意,所以又提出上訴,但最後法院卻判決裁判費全部改由市府出。

郝市長龍斌:這是因為豪門世家所要求的賠償金額,遠超過專家所審核的合理金額,這也是造成無法和解的原因。

林議員晉章:但現在法院已經判決下來,而且法院也要求你們利用兩個月的時間協調,但你們協調時間卻又超過兩個月。今天我舉這例子是因為明天剛好是921紀念日。

而且這只是本席看到的情況,如果市長還想知道內情,本席還有很多資料可提供。

郝市長龍斌:這件事本府是很樂意和解,只是居民現在所要求的賠償金額超出我們認定的範圍。

林議員晉章:法院已經判決。

丁局長育群:法院已經允許雙方有2個月的協調時間,因為本府認為豪門世家是可以採取修建方式,但是他們卻要求重建,所以本府要先把修建的經費與補助款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