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6

爆竹放得吵 這是郝市府核准!

台北市議員林晉章記者會通知

爆竹放得吵 這是郝市府核准!

說明:
台北市長郝龍斌本月9日在中國時報的專欄以「爆竹放得吵 不如放得巧」為題,寫道「…午夜前後,聽到或遠或近許多鞭炮聲響,…來到辦公室,我果然看到市長信箱有不少信件抱怨深夜爆竹聲擾人。關渡水岸公園、大直美堤河濱公圓、馬場町公園附近,都有市民因鞭炮聲而不得安歇,而每一件抱怨信函的背後,都可能有上百位市民,默默忍受相同的問題。」郝市長此一抒發心情,曝露了他完全不了解市府所制定的各種法規,農曆年節爆竹聲徹夜響,就是市府核准的!

主持人:林晉章
時 間:100年2月17日上午10時30分
地 點:市議會7樓第一會議室
出席單位:秘書長、消防局長、警察局長、環保局長、法規會主委

林晉章要求
1、修訂「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
2、環保局公告平時禁止施爆竹煙火之時段為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7時,但「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卻規定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6時,此兩規定不一致,民眾該如何遵循?
3、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與「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規定相互衝突,該如何解釋?
4、台北市不如新北市!新北市敢開罰,台北市卻軟弱無力!
5、開罰究竟是誰之責,消防局?警察局?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