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26

[教育]文化古蹟、民眾、政府三者皆贏!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文化古蹟、民眾、政府三者皆贏!

 林晉章議員曾在89年7月底提出書面質詢,要求市府為古蹟的審查程序和標準訂立一套完整的「古蹟審查自治條例」,讓古蹟的指定作業更透明、公平,民眾也更容易接受,便可達到讓民眾願意配合保存古蹟的目的。林晉章議員認為很多古蹟是民眾都公認很慶幸能夠保留下來的,像是淡水的紅毛城,這座年齡300多歲的古堡,見證了西班牙、荷蘭的統治與明鄭、清朝的興衰,不但是一項歷史教材也是一個很好的休閒觀光地點。前一陣子讓文化局和中山、大同區的民眾為了古蹟保存和淹水問題爭論的很激烈的中山橋,以及讓中央政府與台北市政府周旋在古蹟保存與全民棒球運動間的松山菸廠蓋巨蛋,都是讓政府與民眾不斷在古蹟的判定、保存和民眾權益中找尋一個平衡點的最好例證。 

 在87年林晉章議員提出質詢時市府只是回覆已邀集相關學者專家以及市府的相關代表,研商制定「臺北市古蹟及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臺北市市定古蹟指定作業細則」等草案,但是卻未正面承諾會接受林晉章議員的建議訂立「古蹟審查自治條例」,且直到目前市府仍是只有訂立「臺北市古蹟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以及「臺北市市定古蹟及紀念性建築物指定作業要點」,林晉章議員認為像這種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事項,市府單單只是訂立了「要點」,執行起來畏首畏尾,又讓議會空有立法權遇到民眾陳情時卻無能為力,實在也很容易侵害人民權利卻不自知。 

 因此,林晉章議員再次呼籲市府要儘快訂立一套完整的「古蹟審查自治條例」,把古蹟指定的審查程序與判定標準都列入此法規內,也就不會產生市府指定的古蹟與民眾的想法不一致導致抗爭不斷的問題,林晉章議員期望透過這樣的法規,讓古蹟的指定更符合透明、公平、公正,才能創造文化古蹟、民眾、政府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