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21

[工務]廣告物堵塞逃生口  議員促主管機關取締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廣告物堵塞逃生口  議員促主管機關取締

 日前某銀行在環亞百貨對面的大樓上畫上梵谷的名畫,各界都認為此舉為台北市增添了點藝術氣息,林晉章議員也表示自此畫作完成後,許多住在環亞飯店的觀光客都會為此特殊且美麗的景緻拍照留念,而在林議員看來除了認為這美麗的畫作值得讓人駐足之外,更讓林議員稱許的是其以油漆的方式將此畫作“刷”在大樓的外牆,除了把逃生窗所在位置的紅色倒三角形標誌擋住之外,其餘應是符合公共安全的,是一種非常高明的美化方式。 

 當然某銀行這樣的做法除了可以美化城市以外,也可達到為其銷售的商品做廣告的效果,因此近來許多公司就都選擇用這樣的方式來打廣告,但是讓林議員擔心的卻是越來越多的廣告物架設方式都堵住了大樓窗戶的逃生口,對於公共安全影響非常大。

 林議員指出:目前有的公司是採直接貼字在窗口的方式,有的則是在屋內裝設霓虹燈,不論白天或是晚上都可以清楚看到其所表達之文字或圖案,都可以達到廣告的效果,且這兩種方式也是對公共安全比較沒有妨害的,至於多數的商家甚至候選人卻是採用大型帆布整片架設於大樓外牆,甚至更有的是用木板、鐵片釘死在逃生窗外的牆上,林議員表示當發生火災時這樣大型的廣告物不但會堵住窗口造成煙無法排出,也讓大樓內的人員無法從窗口用緩降梯逃生,且消防隊員更會因此找不到窗戶位置,無法進行救援,影響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甚鉅,因此,消防局在民國八十四年時就主動簽報市長,表示:「建築物由於窗戶封閉,發生火災經常肇致重大人命傷亡,…」故願意主動協助建管處查報妨礙消防救災的廣告物,希望工務局能儘快將這些廣告物拆除,以避免再次產生人命的傷亡或財產的損失。 

 因此,林晉章議員在今天下午工務部門質詢時特別提出像這樣妨礙公共安全的廣告物,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施工編第一百四十七條以及廣告物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都是不被允許的,林議員要求工務局應依法取締,加強查報、拆除這種妨礙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的大型堵住逃生窗口的廣告物,以保障市民的財產與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