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晉章議員新聞稿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日
台北市民的生命算什麼
“打馬”最重要?
國民黨團在今天下午針對最近吵的很熱門的台北市整治基隆河的預算話題召開記者會,希望能爭取中央補助台北市申請十九億八千萬的基隆河系整治費用。
自今年〈九十一年〉五月底開始,台北市就因為這筆十九億八千萬的基隆河整治預算數度遭行政院拒絕,而一再而再地向中央爭取,但至今行政院仍不願意將這筆整治預算納入,行政院長游錫一再用不同的理由回絕將這筆預算提列,像是:中央如果付了這筆錢,高雄市民會覺得很不公平、或是因為馬英九市長太少出席行政院會議,最後乾脆說不將這筆預算列入是從蕭前院長的時代就開始作的了。更“有趣”的是前行政院秘書長李應元甚至提出「打掉堤防」的想法,想藉此方法打消台北市要爭取整治預算的念頭。
林晉章議員於今天下午的記者會中表示:行政院的做法很明顯是政治意圖的考量,純粹是因為要“打馬”才做出這樣草菅人命的決定。只要看行政院不將台北市提出的預算列入的藉口即可知道,行政院長游錫 在六月廿四日說:「基隆河整治預算未編列北市是依照慣例」,經建會副主委何美玥也再六月廿六日補充說明:「事實上,『中央對省市政府補助事項處理原則』法源早在八十七年已通過刪除,中央補助台北市整治基隆河經費已經於法無據。」
林議員表示雖「中央對省市政府補助事項處理原則」法源早在八十七年已通過刪除,但在九十年十月卅一日中央也就以總統 (90) 華總一義字第九○○二一三九三○號發布「基隆河流域整治特別條例」,並訂定施行期間為十年。此條例第四條中規定:「本條例所稱之基隆河及基隆河流域,係指基隆河集水區內之台北市、台北縣及基隆市行政區域內之河段及地區。」並於第五條明文:「為有效整治基隆河,改善排水防洪系統,其所需經費應循特別預算辦理,並得發行公債,不受公共債務法每年舉債上限之限制。」
由此可知,前行政院長之所以沒有為北市編列基隆河整治的預算是因為沒有法源的依據,法源依據在九十年底才訂定完成,行政院理當於今年開始依法編列基隆河整治預算,怎可以“依慣例不編列”如此荒唐的說法推託而不編預算?
另外,行政院長一再強調是依慣例不為台北市編列預算,但經查北市工務局過往年度的決算書就可知:在前黃大洲市長時,行政院就曾編列過約六億元的整治預算,在前陳水扁市長時,中央也曾編列過約五億元的整治預算,這樣有利的書面證明也與行政院“依慣例不編列”的說辭並不相同。
林晉章議員在今天下午明確表示,希望行政院能夠依法補提台北市要求的十九億八千萬的基隆河整治預算,而不要再以“依慣例不編列”這種可笑的說辭來作為其違法悖理刪除預算合理化、合法化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