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12

[民政][交通][工務]建請市府研擬將道路名牌上加註門牌號碼方向。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二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民政局、工務局、交通局 
質詢題目:建請市府研擬將道路名牌上加註門牌號碼方向。 
說  明: 

一、本席接獲許多計程車駕駛陳情:以前北市之道路名牌上都會加註指示往西〈或往南〉、往東〈或往北〉幾號到幾號之門牌號碼,以方便駕駛人尋找地點時不會轉錯方向而多走很多冤枉路,但現卻因國際化,將原本的門牌指示加註塗銷而改以加註英文路名,雖此國際化之方向乃時勢所趨,但卻常造成駕駛人於尋找地點時由於不知門牌號碼而轉錯方向,浪費時間造成駕駛人抱怨連連。 

二、雖臺北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釘辦法第七條第一款有規定:「門牌號之編釘依左列規定:一本市以中山南路為經,忠孝東西路連線八德路為緯,以其中心點起算輻射式順序編列門牌號。(一) 東西行者,北邊為單號,南邊為雙號。(二) 南北行者,東邊為單號,西邊為雙號。(三) 東南、西北行者,東北邊為單號,西南邊為雙號。(四) 西南、東北行者,東南邊為單號,西北邊為雙號。(五) 弧線行之道路得以實際情形比照辦理。」惟此規定並非每個市民都知悉,且即使知悉,於行車時亦未必可以此推算出門牌方向,因此市府應用更便民之方式照顧北市之駕駛人或行人。 

三、爰此,本席建請民政局、工務局、交通局研擬於道路名牌上如以往般加註門牌號碼幾號到幾號方向之指示,以便利北市之用路人能更清楚、方便的找到其所要前往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