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19

[交通]建請交工處於大同區大龍街九十一巷巷口設置閃黃燈,以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該路口時小心通行。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交通管制工程處處長 
質詢題目:建請交工處於大同區大龍街九十一巷巷口設置閃黃燈,以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該路口時小心通行。 
說  明: 

一、本席接獲大同區許多民眾陳情:大龍街九十一巷巷口由於車輛多且行駛速度快,常發生車禍事故,幸至今無人傷亡,但民眾多希望市府在該地點設置閃黃燈號誌燈以及警告標誌,以提醒汽、機車駕駛人注意,維護行人安全。 

二、本席曾為此事於九十一年八月廿七日邀交工處以及交通大隊至現場會勘,結論為:「〈一〉請交工處將該路口、行人穿越線、黃網區、禁停紅線等改熱拌施作。〈二〉行經該路口車輛常因速度過快造成碰撞,為讓駕駛警示並慢行,建請交工處於該路口設置閃黃燈號誌。」詎料交工處於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以北市交工設字第○九一三二六一○五○○號函表示:「有關會勘結論一將路口網狀線、停止線、行人穿越道等標線改以熱拌材質施作部分,本處將列入本〈九十一〉年度工程案辦理‧‧‧並預定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前完工。有關會勘結論二部分,目前東西方向巷道已設置「停車再開」標誌與減速墊等安全設施,應可提醒駕駛人行經該路口小心通行;‧‧‧」因此截至目前為止,交工處並未於該路口設置閃黃燈號誌。 

三、九十一年八月廿七日會勘時,本席與出席之市府各單位皆對該大龍街九十一巷巷口之車多且速度快有目共睹,因此本席才於會勘結論中要求交工處於該路口設置閃黃燈,以提醒駕駛人注意,交工處卻於會後發文表示不需要設置,令人錯愕!本席對交工處此做法深表不滿。 

 爰此,本席再次強烈要求交工處依照本席九十一年八月廿七日會勘結論辦理,於大同區大龍街九十一巷巷口設置閃黃燈,以提醒汽、機車駕駛人於行經該路口時小心通行,維護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