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7.14

[交通]建請捷運工程局對各區工程處車輛管理要點統一制定

台北市議會第八屆第三次大會休會期間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捷運局、法規會 
質詢題目:建請捷運工程局對「各區」工程處車輛管理要點「統一制定」。 
說明:

一、依捷運局中工處89.3.7北市中秘字第八九六0一九八00八函請議會備查辦理。 

二、捷運局下轄東、中、南、北工處及機電工程處,其中以東、中、南、北工處之性質較相近。 

三、至目前為止,本席所知東、南、中工處分別訂有『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車輛管理規定』、『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南區工程處車輛(含機車)管理要點』、『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車輛管理要點』,分別以「規定」或「要點」為名,惟獨北工處沒有訂定,不知是否北工處沒有車輛需要管理。 

四、再就本席對既有三個規定或要點,查閱得知,內容大同小異,實可由捷運局統一訂定,以求簡化法規,特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