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26

[工務]市府對公共工程拆遷補償「一府兩制」

臺北巿議會  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建設局 
主旨:市府對公共工程拆遷補償「一府兩制」。
說明: 

一、台北市政府建設局工作報告第廿四頁第四點指出為永續經營市府林地及保育自然生態環境,於士林區之市有林地,興設「內雙溪森林自然公園」,計晝闢設森林藥用植物園、林業苗圃及樹木標本園。內雙溪森林自然公園之藥用植物園、森林標本園、大崙頭山部分之棧道與相關設施工程,目前除解說系統外已於六月底完工;至於苗圃苗床整闢、相關排水等水保設施工程,下邊坡苗圃區已於五月廿三日完成。

二、興設具教育、保育性的內雙溪森林公園既為市府開闢的公共工程,為何沒有依『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暨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加以補償,市府卻採取向法院提起訴訟(陳水扁市長任內向法院提起的),目前馬市府尚在辦理強制執行中,不禁令拆遷戶質疑市府對同為公園拆遷戶 (如中山十四、十五號公園等)依『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暨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給與拆遷補償費,市府「一府兩制」做法感到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