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日期:八十七年三月卅一日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陳水扁、工務局局長
質詢題目:台北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物管理細則於三月十七日於市政會議通過,在市議會還未審查完畢時,台北市應依台北市廣告物管理細則還是依台北市建築物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要點來申請廣告物設置?
說 明:
一、本席曾在八十五年十二月六日提出質詢表示,台北市政府於八十五年九月十日制訂的「台北市建築物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要點」之內文與「台北市廣告物管理細則」之內文相抵觸,應為無效,如有必要實施,應將「台北市建築物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要點」予以廢除。如有必要實施,也應依法將該要點規定,以法規併入「台北市廣告物管理細則」。然市政府始終不理會依然堅持執行「台北市建築物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要點」,使得市民怨聲載道。
二、今市政府終於修正台北市廣告物管理細則為遊動廣告物管理細則及台北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物管理細則,為時雖稍遲但仍是值得肯定,然今遊動廣告物管理細則及台北市建築物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物管理細則審查在即,本席要求在未審查完成前應先回歸依循台北市廣告物管理細則,而暫停使用「台北市建築物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