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04.13

[教育]數據顯示,台北市青少年性犯罪問題日趨嚴重,針對此一全國性問題,教育局應落實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之規定,於台北市各中小學設置性侵害防治課程,以達到事前預防之目的。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十三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陳水扁市長、教育局長 
質詢題目:數據顯示,台北市青少年性犯罪問題日趨嚴重,針對此一全國性問題,教育局應落實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之規定,於台北市各中小學設置性侵害防治課程,以達到事前預防之目的。 
說  明:

一、根據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所作之統計資料,八十七年一月至二月台北市少年兒童刑案嫌疑犯數一共三百九十五人,這些十二歲以上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嫌疑犯,佔同時期全國少年兒童嫌疑犯人數約一成三,其中在暴力犯罪的部分,涉嫌強輪姦者一共有七人,比起去年同時期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五十之多,由這樣的統計數字對照目前社會青少年犯罪中性犯罪比率不斷上升、犯罪手段日益殘暴的現象,顯示當前青少年犯罪,尤其是性犯罪問題的防治及遏止,需要更多的努力。

二、性犯罪問題日益嚴重的趨勢是一全國性的問題,而犯罪者年齡也在逐年下降中,例如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資料顯示,八十六年全省警察機關查獲少年及兒童嫌疑犯佔同年度總嫌疑犯的百分之十四點八九,其中在暴力犯罪方面,涉嫌強輪者一共有四百一十七人,是十年來的最高人數,平均每,因此與其事後的遏止,不如加強事前的防範。依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而同條第二項中則規定了該教育課程的內容及目標,本席認為,台北市各中小學應確實落實此法規定,加強預防的教育,使青少年在課程中了解兩性平等的觀念,建立正確的觀念及對異性的尊重,以希冀減少日後此類事件的發生。

三、此外本席建議應同時加強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使青少年認識其犯罪的法律效果,而不致輕易觸法,如此多管齊下,確實做到事前預防,以減少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