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2.13

[警政衛生][工務]查覆本市中山區林森北路107巷16號金瑤飯店係無照營業,在八十五年間被鈞分局查報幾次,管區主管及員警如有失職,亦應予一併議處。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三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陳市長、警察局長、中山分局長 
質詢題目:請查覆本市中山區林森北路107巷16號金瑤飯店係無照營業,在八十五年間被鈞分局查報幾次,管區主管及員警如有失職,亦應予一併議處。 
說  明:

一、據反應及查閱相關資料得悉,鈞分局於八十五年一月起對轄區旅賓館有照無照均有查報多次,惟獨對監委江鵬監姊姊所開設之無照金瑤飯店卻無查報資料,雖據分局長在議會稱為一次,估不論為一次全無,或僅有一次已顯然有所不公,其他旅賓館不論有照無照一年間均被查報多次惟獨金瑤得天獨厚,有否包庇,均請查明管區主管及員警有否涉及不法。 

二、有關金瑤若有查報資料請提供,有關失職人員請一併議處並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