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0.16

[警政衛生](1)陳〈市長〉水扁掃黃,越掃越猖狂(2)陳〈市長〉水扁肅貪,越肅貪越多。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月十六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陳市長水扁 
質詢題目:(1)陳〈市長〉水扁掃黃,越掃越猖狂(2)陳〈市長〉水扁肅貪,越肅貪越多。 
說  明:
 
證據有二:

一、為何在掃除二九一家同時九月二十五日後車上仍被夾多張彩色穿著清涼傳單,招攬生意,比以前毫不遜色,還反而更變本加厲,商業區的店均將宣傳單夾在住宅區的車子上,尤其是被取締的地區,更有甚者,在被市府認定為住宅區,卻於去年已變更為商業區,例如在住宅區中一棟十層樓高的大樓,樓上的業者經查報於二九一家中,並被警察站崗,但同棟大樓,樓下的業者則照常發放彩色穿著清涼透明的傳單,以招攬生意,本席為向分局表達色情標準不清,何以此種穿著清涼透明,並有陪侍的店,卻未列入二九一家之列?在向分局報備後,即侵入該店消費,實地了解,其時間為午夜十二時,離開分局到現場,樓下有二位穿著防彈背心的警員,以為是分局長派的,但看警員無阻擋,則上樓與經理洽談消費情形,該店經理表示坐檯一四00元,小姐一位一小時一四00元,一節十五分鐘三五0元,一瓶十二年的威士忌六000元,價格講定,即來了二位穿著與時報週刊內,市府掃黃取締同樣的小姐,據稱只要再給錢就有更精彩的表演,但我們並沒有要求,只有喝酒聊天,並問小姐「樓下怎麼會有二位警員,且現掃黃這麼緊,你們不怕嗎?我都有點怕」小姐表示:此店開張至今已半年,從沒被臨檢過,你們絕對放心,外邊二位警員是因樓上被檢舉,有十八歲以下小姐坐檯,故被站崗。正說著喝著,店內廣播有警員臨檢,小姐們走避一空,等了四十分鐘,警員來沒有小姐的房間,因主管認識我,主管表示林議員怎麼有空來此消遣?我拿了身分證予他登記,他卻說不必了,就走出去了,等經理進來表示:奇怪別間房間寫那麼久,這間怎麼寫那麼快。該店經理及穿著清涼透明的小姐又再進來,說警察走了,沒事了,我們又開始喝酒聊天,問小姐怎麼回事?小姐說因樓上被人檢舉有十八歲以下小姐坐檯,警察順便來此臨檢,現已沒事了,最後結帳為一七000多元,經打折為八000多元,消費時間扣除了臨檢時間,約為一小時。離開後,即往分局長室,約為半夜三時,分局長也無奈,在同一區內,有執照並無任何色情媒介的日式酒廳在八十五年十月九日陳市長回國後下令斷水斷電,而我親臨消費的店,卻不在二九一家名單之列,這不是越掃越猖狂? 

二、在肅貪方面:中山分局過去是個肥缺,任何警察都想到中山分局工作,據稱要花不少紅包,經過七十九—八十三年本席一再督促中山分局,尤其中山一派出所,改善不少,當時報紙登出,過去為大家熱衷的中山分區則沒人要來,因中山區多為商業區,勤務多,沒油水,不如到勤務少的地區,一樣沒油水。 

 在陳市長就任後,部分警員開始按月三節收紅包,在今年初陳市長提出為肅貪年,尤其表現掃盪電玩的決心後,紅包更加猖狂,因周人蔘電玩案,過去警察直接收紅包,現在改為由民間一間商店為白手套,代收代轉,為維護本席之故,此家店名,地點及老闆,不公開,但我將資料交給市長及政風處處長,不給警察局長,請市長及政風處長下令調查,因我曾想向他說明經過,但丁局長以市長有令在先,不接聽任何議員的電話,或與議員見面,所以此項資料不給丁局長,請市長好好調查。 

 市長這都是千真萬確的事,我們議會要求你,掃黃將色情趕出住宅區,我們就怕你執行不力,沒料到你不明確色情掃黃定義,放任屬下亂搞,公報私仇,有拿錢不報,沒拿錢或拿少了就報,幫商業區業者增加色情生意,這就是你掃黃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