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03.23

[民政]本市設有十九家公立托兒所,何以仍有五十四名低收入兒童接受貴局每人每月補助五千元至私立托兒所、幼稚園、兒童托育中心就托?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社會局長 
質詢題目:本市設有十九家公立托兒所,何以仍有五十四名低收入兒童接受貴局每人每月補助五千元至私立托兒所、幼稚園、兒童托育中心就托? 
說  明:

一、依貴局向本會第七屆第一次大會工作報告第十七頁質詢。 

二、依「台北市立托兒所托收辦法」第四條規定:低收入兒童為市立托兒所審定入所之第一順序,而家境清寒戶或一般市民之兒童始列入第二順序,而今十九家市立托兒所均有眾多第二順序之兒童入所,貴局之工作報告何以仍有五十四名低收入兒童進不了市立托兒所而至私立托兒所就托,並接受貴局每人每月補助五千元。 

三、又低收入兒童入私立托兒所之補助法令依據及金額標準如何而來,敬請惠覆。 

四、本席對低收入兒童之托兒福利向極重視,敬請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