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03.24

[工務]市長官邸真的是危樓嗎?倘若真是危樓,市長官邸必須改建,應改為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各局處首長的職務官舍。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質詢議員:秦慧珠、蔣乃辛、林晉章、李仁人、李慶安、陳玉梅、郭石吉、陳學聖 
質詢對象:陳水扁市長 
質詢題目:市長官邸真的是危樓嗎?倘若真是危樓,市長官邸必須改建,應改為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各局處首長的職務官舍。
說  明:
 
一、據悉,台北市長陳水扁在維修市長官邸時,發現市長官邸是「危樓」,必須拆除重建。此說實令外界大惑不解,因為前市長黃大洲先生曾在此官邸中居住達四年半之久,直到前一兩個月才搬走,黃市長居住其間,並未聽聞占地九百坪的官邸是「危樓」,事隔一個月,換了一位市長,竟然變成了「危樓」,委實令人難以相信。 

二、據了解,陳市長及其夫人認為官邸十分破舊,不願再在該處居住,有意加以改建,但顧及外界視聽指責,只有托詞該官邸是「危樓」,以降低外界之質疑。是不是「危樓」有客觀的標準,應委託客觀公正的技術單位公開檢定,將所有資料公布在陽光下,以檢驗其是否為「危樓」。 

三、倘若市府官邸確實為「危樓」,必須拆除重建,亦應改建為市府一級首長及副市長、市長的職務官舍,而不應由市長一人獨享。市府官邸在前前任市長吳伯雄時代,曾編列預算改建為一級首長、秘書長、市長之官舍,但預算遭民進黨議員刪除,後秦慧珠議員有鑑於中央部會首長有職務官舍,地方首長卻可能是「無殼蝸牛」,曾做過一次問卷調查,詢問各一級首長有無興建職務官舍的必要,結果絕大部分認為「有必要」,因此建議民選市長更應體恤部屬,不可只厚待自己而不照顧部屬,倘市府官邸是「危樓」必須改建,亦應改建為局處首長及祕書長、副市長、市長職務官舍,而非再由其一人獨享官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