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11.23

[警政衛生]河濱公園內公廁『地下化』。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公園處長 
質詢題目:河濱公園內公廁『地下化』。 
說  明:

一、台北市地狹人稠,公園處除積極開闢都市計劃中之公園預定地外,更推廣而外,於淡水河畔,規劃了十多處河濱公園,讓市民處於都市叢林中,仍有綠意相伴,而不至於生活過於緊張。 

二、河濱公園其面積之大,提供了市民無數之運動場地,但其因為係位於堤防外之行水區,各項建設皆必須符合不影響水流之法令,故大部份皆保持空曠之視野,限於行水區不得建築之法令,區內不得設置廁所,偌大之公園,活動之市民,內急時,想要方便,就必定不方便了。 

三、依公園處計劃將購買二十幾個活動廁所移至堤防外,且考慮將維護工作外包,此種做法,雖不失解決問題之方法,但本席認為此舉必將造成日後因廁所之搬運耗損及維護經費之浪費。 

四、本席曾在澳洲公園見過其公廁皆以地下化方式施築,不但保留了公園空間,且在景觀上不至造成影響,公園處似可參考澳洲做法,於河濱公園內以地下化固定之方式設置公廁,既不影響水流,亦可減少因折舊耗損所增加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