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3.06

[工務]建請工務局新工處於台北橋上近台北市一端之車道兩旁設置完善之安全圍籬。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三月六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工務局新工處
質詢題目:建請工務局新工處於台北橋上近台北市一端之車道兩旁設置完善之安全圍籬。
說  明:

一、查連絡台北市與三重之間的台北大橋,其上本有機車專用道,用鐵欄與汽車到分開。今為疏解台北、三重間之交通,市府新工處乃有將台北大橋改建之工程,於八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開始施工至今,已將橋上近台北市一端之機車專用道拆除,將機車併入汽車道一同行駛。惟其車道兩旁之護欄,卻仍祇沿用原將汽、機車道分離之鐵欄,而其鐵欄早已生銹,陳舊不堪,且有多處斷裂。 
  
二、根據交通部於七十六年頒布之公路橋樑設計規範中之規定,設置車道欄杆之目的,除為使車輛於結構內行駛之外,亦有為保護車輛於衝撞時,免於翻落橋下,因此皆有一定載重之要求。且欄杆系統之任何位置均應能抵抗所施加之載重。惟今台北橋兩旁之欄杆,不僅生銹,陳舊不堪,且有多處斷裂,隨時有傾倒之虞實不符交通部之規定。 
  
三、依台北市區道路施工交通安全設施須知之規定,跨越道路之橋樑工程應有安全防護網之設施,且視工程、地區交通情況分別設置組合式固定圍籬及組合式活動圍籬,以確保人、車及道路施工安全。今台北橋亦為跨越道路之橋樑,其橋上近台北市部分兩側並無安全防護之措施,不僅對橋上之車輛構成威脅,亦可能波及橋下之車輛、行人。 
  
四、根據市民反應,每於上、下班交通巔峰時段,橋上車輛擁擠,兩旁車輛尤其被擠至橋邊之機車常有翻落橋下之危險,為保障市民之生命安全,且在離預定完工日期八十四年十二月卅一日尚有近二年的情況下。本席建請工務局新工處,以儘可能最快的速度,於台北橋兩旁設置完善的安全圍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