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4.03

[教育]就本席出國考察之見聞,提供市府在古蹟維護及觀光業之拓展上若干建議。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三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
質詢題目:就本席出國考察之見聞,提供市府在古蹟維護及觀光業之拓展上若干建議。
說  明:
  
一、根據本席過去至國外訪查及此次利用休會期間至埃及與歐洲等國考察之見聞,深覺許多國家在古蹟維護及觀光業之拓展上均有值得本市師法之處,茲陳述如下: 
  
1、古蹟維護:
    歐美各國只要將某一建物指定為「古蹟」後,便不可拆毀重建,僅允許其內部之整建及外部在保持原樣下作適當維修,故其古建築在妥善維護下莫不保持完好,成為足以吸引觀光客之文化資產。反觀國內許多具有歷史價值之建築物,不但未獲完善之維護,甚至整個拆除重建,令人痛心,亟待改進。

    此外,西班牙並為古蹟一一雕鑄相同之石膏模型,以便一但古蹟因故毀損,即可按模型重建,此種細心的做法亦值得學習。

    雜誌,放置於機場、火車站及旅遊中心等處供民眾免費取閱。為國內目前僅有台灣旅遊協會印製之「台灣」雜誌,其中台北市所佔篇極有限本市實有自行發行旅遊專刊之必要,以利觀光客按圖索驥,暢遊台北,而其製作經費則可以廣告費抑注。 

  

2、推動「錄音機自助遊」;以日內瓦「老城」為例,為方便遊客自行遊覽觀光據點,遂提供不同語言之導遊錄音機供遊客借用,可經由錄音內容之介紹,逐步參觀旅遊點,享受自治旅行的樂趣。此種體貼之構想實應在國內大力推動;市立動物園、台北老街均可率先試辦。
  
二、綜上均為本席出國觀察所得,建請市府參考辦理。惟欲振興本市觀光業,首要任務仍需市府與民間通力合作,開發具特色之觀光點,並妥善維護既有之文物古蹟,將台北市建立為一具有豐富觀光資源之大都會,始能持久吸引絡繹不絕之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