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5.15

[民政]建請市府應對私立托兒所之幼兒給予補助,並輔導獎勵民間設置托兒所。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十五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社會局長
質詢題目:建請市府應對私立托兒所之幼兒給予補助,並輔導獎勵民間設置托兒所。
說  明:
  
一、目前市立托兒所收費標準漲價方案,經市政會議通過,預計大幅提高托兒、托嬰費用五至七成,以反映成本;惟本府以為調漲費用是否合理,不應就「反應成本」來看,因為公立托兒、托嬰機構本即為社會福利之一環,實無所謂「反應成本」之可言,故應由此一社會福利之分配是否公平來觀察現今公立托兒所之設置和收費問題始妥。 

二、經查政府每年為本市公立托兒所所編列之預算高達二億餘元,是全部兒童福利預算之一半,這筆錢平均分配到受托於公立托兒所之三千九百卅三名幼童身上,每人享有之福利金額約五萬,而家長每月僅負擔托兒三千元(托嬰四千一百元)費用,無怪乎家長會趨之若鶩。而目前低收入戶和清寒戶僅佔公立托兒所收托人數之百分之六,餘皆為一般家庭以抽籤之方式進入,其他未能幸運抽中的家長,只得將幼兒送往收費昂貴,品質又良莠不齊的私立托兒所;此種以抽籤來決定社會資源分配之方式實非公允,與其讓少數人獨占有限之資源,倒不如讓全市幼兒共享,故本席以為應將福利預算平均分配,讓就讀私立托兒所之幼童亦可獲得補助,方符社會分配之正義。 

三、而今市府既未對於收托於私立托兒所之幼童有任何補助,即應將公立托兒所調漲之費用用於補助私立托兒所之幼童,絕非將調漲之收入用以「反映成本」。如此才能減輕私立托兒所之家長經濟上負擔,縮減兩者間之不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