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5.22

[教育]針對學齡前智障兒之就養機構不足,見請政府應制定相關法令鼓勵民間興建教養機構,並編列預算成立公立教養院或以公設民營之方式為之。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社會局
質詢題目:針對學齡前智障兒之就養機構不足,見請政府應制定相關法令鼓勵民間興建教養機構,並編列預算成立公立教養院或以公設民營之方式為之。
說  明:
  
一、根據教育部委託師大進行之「全國特殊兒童普查」發現,至八十一年五月中旬止,全國的特殊兒童高達七萬五千五百六十二名,其中智能不足者即佔了幾乎一半。而智障兒之智能發展,在三到六歲間,對外界之刺激反應最為敏感,是最寶貴之成長期,故學齡前之智障兒最需專業之教養機構之輔導,若在此期能獲適當之教導,對於智能之增進通常均會有相當之功效,惟據智障者家長總會之估計,台灣地區學齡前之智障兒在專業機構接受教導之人數恐怕不到一成,此除導因於部分家長不欲家有智障兒被人知曉之偏差觀念外,最重要者乃是政府對此一問題未予重視,致專業教養機構(包括公立、私立)嚴重不足,使智障兒錯失了學習之良機。 

二、就以台北市之智障教養機構而言,由社會局委辦及正式向社會局立案者僅有八家,公立的則只有陽明教養院一處(且早已額滿),其餘未立案者五家,根本不足以收容本市之智障兒,而且私立機構往往良鏽不齊,智障兒日常生活之照顧已難週全,遑論施以專業特殊教育;目前台北縣社會局訪視八里愛心教養院,便發現該院一百多名智障院童被關在有欄杆之病床上,過著極不人道之生活,聞著莫不痛心。 

三、於此情況下,智障兒及其家長亟需政府積極解決智障兒之就養和收容問題,且政府亦責無旁貸。惟行政院主計單位卻將八十四年度內政部補助各殘障養護機構聘用專業人員之預算近四億元全數刪除,致使殘障機構面臨人力短缺之窘境,勢必影響教養之品質,相較於政府每年為公立托兒所未滿四千人之幼兒,即編列達二億元之預算(僅就北市而言),實有天壤之別,亦顯見政府對殘障(包括智障)福利之漠視。本席以為目前政府雖財政負擔沈重,但應將經費花在刀口上來節流,而非犧牲殘障福利。 

四、綜上,本席呼籲政府應重視殘障福利,尤其對於學齡前之智障兒之就養問題應速謀求積極解決之道;本席認為除應制定相關法令鼓勵民間興建教養機關外,實應在合理之範圍內編列預算成立公立教養院或以公設民營之方式為之,讓智障兒皆能到良好之照顧與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