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7.15

[工務]建請市府相關單為在翻修路面時應儘量縮短施工時程,刨過的路面應儘速舖上瀝青,以免影響交通順暢及行車安全;路面舖好瀝青後,應儘速劃上交通標線,以免駕駛人無所適從。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十五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養工處長、交工處長
質詢題目:建請市府相關單為在翻修路面時應儘量縮短施工時程,刨過的路面應儘速舖上瀝青,以免影響交通順暢及行車安全;路面舖好瀝青後,應儘速劃上交通標線,以免駕駛人無所適從。
說  明:
  
一、最近市府工務局在翻修路面時,摒棄了以前東補一塊、西補一塊的不當作法,改採將舊有路面整段刨起再重新舖上新的瀝青路面的施工法,大幅度地改善了本市道路的品質,值得嘉許。惟此種施工法自然比舊的施工法耗時,在此捷運圍籬到處林立,交通狀況日益惡化的時刻,工務局宜儘量縮短施工時程,以免影響交通的順暢。 

二、經過刨路機刨過的路面,會在路面上留下許多與車行方向平行的刻痕,影響行車安全甚鉅,尤其在午後的雷陣雨過後,路面更為溼滑,機車騎士控制不易,很容易就摔倒而釀成車禍,成為捷運鐵板之外的另一個機車陷阱,以師大附近的和平東路路段為例,路面刨掉有一個多禮拜,仍未見有施工單位回舖新的路面,造成駕駛人許多困擾,因此本席要求工務局在翻修路面時,二項工程應一氣呵成,不要留下刨過的路面造成駕駛人行車的危險。 

三、另一方面,路面重舖上瀝青後,應儘速劃上交通標線,供駕駛人遵循。以和平西路(南海路口至重慶南路口段)為例,新路面早已舖好,但遲未見劃上交通標線,造成行人、機車、汽車爭道,險象環生,因此本席要求儘速在新路面劃上交通標線,以免駕駛人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