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7.23

[民政]有鑑於台北市各區區民活動中心的數量分布不均,建請市府在考量興建新的區民活動中心時,應優先考慮大同、松山、大安、信義等行政區域,以平衡各行政區區域社區發展。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民政局
質詢題目:有鑑於台北市各區區民活動中心的數量分布不均,建請市府在考量興建新的區民活動中心時,應優先考慮大同、松山、大安、信義等行政區域,以平衡各行政區區域社區發展。
說  明:

一、根據市政府於(83)6.20.議民字第三四七一一號函為謂:「目前本市使用中的區民活動中心計有一0一所,興建中者有十七所,計畫興建者二十一所,如均興建完成,即可達一三九所,平均每三個里即有一個區民活動中心。」 

二、然而根據本席調查的結果,其間有區域發展不均衡的現象,如以萬華區為例,其使用中、興建中、規劃中的區民活動中心總共有十九個區民活動中心,大約一.八個里即擁有一個活動中心,約一.三萬人可使用;然而如松山區,其使用中、興建中、規劃中的總數卻只有六座區民活動中心,大約六個里才有一個活動中心,約三.七萬人在使用;其他如信義區、大安區以及大同區亦都有區民活動中心偏少的現象。 

三、當然,最理想的狀況是每一個里都能擁有自己的活動中心,但欲達此一目的尚屬遙遠,在目前資源有限的情形下,應盡量做到區域均衡發展,不要只偏重於某些行政區域,而厚此薄彼。況且目前社區意識抬頭,區民使用活動中心的頻率漸繁,因而本席建議有關單位應是建好活動中心等待區民來使用,而非等到區民抱怨無場地可使用時,才來興建,故應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 

四、且為因應社區主義時代的來臨,因廣建區民活動中心有其必要性,而本席亦知目前本市空間資源有限,公共設施用地難求,故本席建議有關單位在規劃新的區民活動中心時,應與各行政區域的區、里長面對面的溝通、了解,才知何處的需求量最大,而非閉門造車,以免浪費公帑。 

五、綜上所述,目前本市的區民活動中心,是既患寡,又患不均,短程的做法是先解決區域不均衡發展的問題,故在規劃興建新的區民活動中心時,應優先考慮大同、信義、大安、松山、北投等行政區域,俟此問題解決後,在繼續廣建區民活動中心,以達每一里均擁有自己的活動中心之遠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