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9.04

[教育]建請市府教育局勸導本市各幼稚園及托兒所勿進行寫字及注音符號學習課程,以免妨礙兒童身心之健全發展。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九月四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政府
質詢題目:建請市府教育局勸導本市各幼稚園及托兒所勿進行寫字及注音符號學習課程,以免妨礙兒童身心之健全發展。
說  明:
  
一、所謂幼稚教育,依幼稚教育法地案條之規定,係指四歲至入國小學前之兒童,在幼稚園所受之教育,且第三條之規定幼稚教育之實施,應以健康教育,生活教育及倫理教育為主,並與家庭教育密切配合,達成左列目標: 
  
〈一〉維護兒童身心健康。 
  
〈二〉養成兒童良好習慣。 
  
〈三〉充實兒童生活經驗。 
  
〈四〉增進兒童倫理觀念。 
  
〈五〉培養兒童合群習性。 

 而教育部亦定有幼稚園課程標準,規定課程領域共有健康、遊戲、音樂、工作、語文及常識六大類,這六大領域之課程內容亦有詳細規定,以求達成上述教育目標。 
  
二、惟目前幼稚教育的實際情況,似乎與上述規定有所出入,有些幼稚園仍以教導寫字及注音符號為主,有的甚至標榜雙語教學,以吸引家長帶領子女前去就讀。據台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的一份教育專題研究指出,在學前階段學習寫字及注音符號的兒童,到了國小一、二年級,對國語文之學習能立及態度並無好的影響,反而造成一年級注音符號錯誤次數更多。令一方面,學前階段正是「前運思期」進入「運思期」的時期,在這時期,有關時間、空間、關係、分類、組合等概念的學習,幼兒藉由操作、比較、觀察中十分自然容易學會,這些概念也正是普通知是和智慧的中間內容,不管兒童是否進入學校學習,這些智慧發展也會自然地展開,因為這些概念是不需要依賴特殊的訓練就能自然習得,這也是學習專門知識的基礎。但是,幼兒階段的時間,吸收力是有其範圍與限制的,他花了時間在寫字及注音符號上面,也就剝奪了他其他方面發展的機會,這也就是說,老師必須為幼兒安排學習環境、學習活動及學習機會,使幼兒在有限的時間及精力下,或得最有利其發展的學習。許多建議性的論證,推測今日兒童將來踏入的世界,將是一個高度工業化和技術化的世界,如果社會再不去鼓勵啟發兒童智慧及思考,那麼那個未知環境將產生的智慧發展的阻礙力量也就益加嚴重了,簡單的說,許多孩子在進入學校之時,若不說他智慧上有殘障,至少可說他的智慧是未曾獲得適當的滋養。 
  
三、由上述可知,兒童在學前階段學習寫字和注音符號是有害無益的,因此本席建議主管單位教育局,應確實執行幼稚教育法的相關規定,尤其該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不按課程標準實施教學,致嚴重影響兒童身心者,相關人員皆應受處分,教育局應將幼稚教育法內容告知各幼稚園業者及從業人員,以免其觸法而不自知,並藉以維護兒童身心之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