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01.06

[警政衛生]「消防」關係市民身家財產之安全,為此重責大任,先進民主國家皆設置獨立之消防單位,以期其能在人力、物力不虞缺乏之前提下,圓滿達成任務。本市消防大隊目前配屬市警局之下,依前述顯有未當,希望在最短時間內,能單位成立消防局,以便維護本市消防安全。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元月六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 
質詢題目:「消防」關係市民身家財產之安全,為此重責大任,先進民主國家皆設置獨立之消防單位,以期其能在人力、物力不虞缺乏之前提下,圓滿達成任務。本市消防大隊目前配屬市警局之下,依前述顯有未當,希望在最短時間內,能單位成立消防局,以便維護本市消防安全。 
說  明: 

一、本市消防組織隸屬警察體系之內,與先進國家編制完全不同。由於消防工作與警察工作性質完全不同,加以本市近年來火警事故不斷,顯見為防弊於前,杜患於後,以本市近三百萬之人口,確實需要將現有消防大隊擴大編制為消防局,以期能確實完成消防任務,也惟有經由此途,在人員編制、預算、設備各方面,才能達到應有的水準,更可以提振消防人員的士氣。 

二、惟此事牽連甚廣,非由中央致地方整體觀察,全面推動,不足以竟全功,適本年〈八十二年〉八月十日內政部邀集有關機關研商成立「內政部消防署」有關事宜,顯見中央日益重視「消防工作」,有如當初因重視環保工作而成立環保署一般,有成立消防署之打算,與本席意見不謀而合。 

三、有於中央有推動的意思,因此,為了催生本市消防局的成立,本席要求市府向中央反映,請中央儘速作出政策上決定「消防與警察」分立。相關法令的變動調整,本市法規會也應儘早與中央研究辦理,尤其消防人員的待遇與福利,也應探求基層意見,藉將來改制之機會,去除不合時宜的部分,加強消防人員的人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