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01.12

[警政衛生]為垃圾減量,促進資源回收,特提供紐西蘭現行制度以參考。市府於必要時,亦可派員前往考察。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元月十二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環保局長 
質詢題目:為垃圾減量,促進資源回收,特提供紐西蘭現行制度以參考。市府於必要時,亦可派員前往考察。 
說  明: 

一、據台北市民移往紐西蘭者於返國省親時指稱紐西蘭〈如基督城〉之垃圾收取制度為: 

1、在既有的稅收中,政府發給每戶一年五二個印有政府標誌之大型垃圾袋〈因係一週收取一次垃圾袋〉,垃圾收取者,限於有此標誌的垃圾袋方予收取,否則不收。

2、該垃圾袋可以一次使用多個,但凡定額之五二個垃圾袋用完,可向政府部門以一定金額購買垃圾袋使用,否則垃圾將無人可收,達到製造多餘垃圾者付費之原則,進而達到垃圾減量的目標。

3、在上述藉收費達到垃圾減量的同時,該國同時推出「定時回收」可再生之資源垃圾,讓垃圾減量,資源回收達到了最佳的配合。 



二、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倘市府認為該國制度有直得參考者,不妨可派員前往深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