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03.10

[交通]為有效扼阻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請市府建請中央行政院研究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之規定,送立法院審議。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十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警察局長、交通局長 
質詢題目:為有效扼阻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請市府建請中央行政院研究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之規定,送立法院審議。 
說  明:
 
一、近日,本市交通大隊正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對於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等事項而施以一~二小時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期能扼阻行人違規穿越車道。 

二、本席以為依現行法律對違規行人施以交通安全講習,仍將無法有效扼阻行人違規穿越車道,險象仍將叢生。 

三、除了建請市府應妥為檢討現階段交通大隊對違規行人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能否有效扼阻行人繼續違規穿越車道外,並建請市府能建請中央行政院研究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之規定,送立法院審議。期能更積極有效的扼阻行人違規擅自穿越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