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03.25

[民政]為落實府會聯絡,對議員於議會市民服務中心為民主持協調會議之紀錄,請市府協調議會將每一協調會紀錄均能副知市府府會總(副總)聯絡人及研考會,俾利市府之管制追蹤。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政府府會聯絡人 
質詢題目:為落實府會聯絡,對議員於議會市民服務中心為民主持協調會議之紀錄,請市府協調議會將每一協調會紀錄均能副知市府府會總(副總)聯絡人及研考會,俾利市府之管制追蹤。 
說  明:

一、議會為落實為民服務,設置市民服務中心,由議員為民眾邀請市府相關局處官員到會協調,並將協調結論函送市府與會單位,由市府相關單位逕復陳情人並副知議會、主持議員等。惟最近每每發現有協調會紀錄發出後,市府單位卻如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加深市府議會、民眾之間隙。 

二、近日也發現對於議員書面質詢,市府應於七日內答覆而不可得,經由議員反應,市府研考會也正加強管制追蹤。 

三、為落實府會間之聯絡,建請市府主動聯繫議會將議員協調會紀錄均能副知府會總(副總)聯絡人及市府研考會,俾利市府管制追蹤市府各單位是否有效如期處理回覆議員為民協調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