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04.29

[交通]請說明機車遇有未標示「兩段式左轉」之路口,究竟應如何左轉?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李仁人 
質詢對象:交通局 
質詢題目:請說明機車遇有未標示「兩段式左轉」之路口,究竟應如何左轉? 
說  明: 

一、機車「兩段式左轉」已行之有年,其成效頗佳,惟僅於若干重要路口有此設計,而非全面性實施。 

二、復以快車道禁行機車,一旦遇有未標示「兩段式左轉」路口,輒見機車由慢車道逕行左轉,險象環生,履見不鮮。 

三、經查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之規定: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機車應靠右行駛自不待言。惟於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輕型機車應在慢車道行駛;重型機車則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除左轉外,應行駛於最外側車道。準此以觀,遇有未標示「兩段式左轉」之路口,重型機車似可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二條之規定於路口前三0公尺顯示方向燈或手勢,行駛至交叉路口中心處左轉。而輕型機車則限於行駛慢車道,若欲徑行左轉,解釋上似不應比照重型機車之規定左轉。 

四、綜上所述,特請貴局說明機車遇有未標明「兩段式左轉」之路口,輕重型機車究竟應如何左轉,以策安全,兩者是否有所不同?並請將研究結果加以宣導,俾維護機車騎士之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