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06.23

[交通]針對交通部鐵路地下化工程處不守本市交通維持計畫,一週來兩度未經核准擅自在幹道動工,影響本市交通安全及順暢一事;特要求市府向交通部提出嚴重抗議,並責成環保、養工、建管、警察等對工地違規有處罰權的市府單位,嚴格加以取締類似此脫法行為,以收嚇阻之效,維持本市交通安全。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李仁人 
質詢對象:台北市政府 
質詢題目:針對交通部鐵路地下化工程處不守本市交通維持計畫,一週來兩度未經核准擅自在幹道動工,影響本市交通安全及順暢一事;特要求市府向交通部提出嚴重抗議,並責成環保、養工、建管、警察等對工地違規有處罰權的市府單位,嚴格加以取締類似此脫法行為,以收嚇阻之效,維持本市交通安全。 
說  明: 

一、交通部鐵路地下化工程處於上週(六月中旬)兩度未經市府交通局核准,擅自在本市市區重要幹道進行施工,違反交通維持計畫,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順暢。 

二、惟主管交通管理業務的交通局卻有責無權,以致對該工地違規事件束手無策,而若透過層層通報,卻時常喪失問題的時效性。 

三、面對交通部地鐵處近來類此「先斬後奏」的作風,本席特要求市府除應即向交通部提出嚴重抗議外,並應責成對工地違規事件享有處罰權的環保局、養工處、建管處、警察局主動配合交通局,嚴格取締類此之脫法行為,以收嚇阻之效,維持本市市民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