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07.16

[財政建設]建請台北市政府停止徵收省市共管橋樑過橋費,並從優加發資遣費予現職收費站人員。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七月十六日 
質詢議員:郭石吉、鄭貴夏、蔣乃辛、陳世昌、陳學聖、秦茂松、江碩平、林晉章、李仁人、楊實秋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黃大洲、交通局長林信成、財政局長廖正井 
質詢題目:建請台北市政府停止徵收省市共管橋樑過橋費,並從優加發資遣費予現職收費站人員。 
說  明:

一、基於便民與改善省市間臨界地區交通狀況,提出緊急書面質詢,建請市府配合省方計畫,辦理停止徵收省市間共管橋樑過橋費。 

二、全國停徵省市共管橋樑過橋費財務負擔可由省市逐年編列預算償還。 

三、對於現有收費站人員從優加發資遣費辦理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