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09.10

[民政]市府應該發行各種白皮書,使市民能以最低廉的價格,獲知各種市府單位之資訊。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九月十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黃市長大洲 
質詢題目:市府應該發行各種白皮書,使市民能以最低廉的價格,獲知各種市府單位之資訊。 
說  明:

一、民主的原始意義,是由人民直接來管理政府,現雖有代議士制度,但代議士仍是由群眾之中所選出;因此為確保人民在行使其「政權」時,能有充足的資訊,行政單位定期的、適時地,以低廉價格發行各種白皮書遂成刻不容緩之事。 

二、現代民主憲政國家,多於憲法中明文列舉各項基本人權,我國憲法亦然,且為免掛一漏萬之憾,憲法特於第八條設一概括條款,明定除有23條之事由外,皆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權。如此,我國憲法方能隨時代之進步,而藉22條之規定,於基本人權的保障方面推陳出新。 

三、公法近年來有一種新的趨勢,即認為人民「知」的權利亦為基本人權之一;蓋從民主的意義在「人民監督管理政府」而言,為使雙方(政府及人民)能於相同的立足點上互相交流進步,擁有相同的資訊遂成不可或缺之條件(即公法上所謂武器平等原則)。台北市係全國首善之區,理應以身作則,率先以低價發行各種白皮書,使不致於基本人權的保障方面,落於先進民主國家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