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09.16 [工務]本市部分路面與人行道落差甚大(路面高於人行道),致生危害於機車騎士,有如何之解決辦法?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九月十六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養工處 質詢題目:本市部分路面與人行道落差甚大(路面高於人行道),致生危害於機車騎士,有如何之解決辦法? 說 明: 一、本市部分路面(例:基隆路於信義路與和平東路間路段),高過兩旁人行道,以致兩旁排水溝與路面的高低位差甚大。 二、由於道路狹窄,騎士常被迫靠邊騎,而路邊高低位差又甚大,腳短之騎士常不慎踩不到地面而摔車,甚為危險! 三、建請將排水溝之高度增加,或其他法以資解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