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0.07

[財政建設]建請市府往後將預算執行檢討表送議會時,將預算未執行之原因製表一併送議會。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七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黃市長大洲 
質詢題目:建請市府往後將預算執行檢討表送議會時,將預算未執行之原因製表一併送議會。 
說  明: 

一、市府82年9月2日82.府主一字第八二0六九0一0號函所附之「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預算執行情形檢討表」,其中大部分機關預算執行情形均不理想,惟其原因並未隨表附列,令本席不解其預算未執行之原因究竟為何? 

二、以往皆是在審議決算時始能得知其預算未執行之原因,惟如此已嫌過遲,在時效上緩不濟急,故建請市府往後將預算執行檢討表送議會時,將預算未執行之原因製表一併送議會,使全體議員同仁得以得知預算未執行之原因,共同集思廣益謀求解決之道,並為下次審議預算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