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8

[工務]人行道上路燈、變電箱等等設置成路霸,還給民眾無障礙行走空間。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18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新工處、交通局
質詢題目:人行道上路燈、變電箱等等設置成路霸,還給民眾無障礙行走空間。

說明:
一、本席於民國85年即開始質詢人行道破舊、障礙物等等相關問題。馬前市府於民國88年下半年始逐年編列預算,全面更新破舊人行道鋪面,直至郝市長今日已完改善面積約達215萬平方公尺,約占佔本市人行道總面積之86.38%。

二、從民國85年至今,本席一再質詢人行道、騎樓是為行人所設,如何將路權還給行人?目前更新人行道工程接近完成,機車退出騎樓及人行道等措施,也有不錯的成效,只是許多人行道仍十分狹小,電信、電力、交通管制等公共設施依然還在人行道上,使行人、身心障礙朋友行走相當不便,甚至必須被迫行走在車道上。

三、本席認為,機車退出騎樓及人行道的措施,就是希望還給行人原本應享有的無障礙空間,但是將路燈、變電箱、消防栓等等公共設施置於人行道上,還是使行人失去了本可順暢通行的空間。本席要求,若再進行第二波人行道更新時,務必要將人行道上的所有障礙物移除,不論是變電箱、路燈、消防栓等等公共設施,若一定得設在人行道上,人行道必須加大寬度。

四、本席於民國97年曾隨郝市長赴紐約考察,紐約市交通局副局長表示,為了鼓勵市民騎單車,紐約市甚至在主要幹線縮減一車道,提供行人及自行車道使用。中國時報100年6月28日國際新聞版也報導,奧地利維也納、德國慕尼黑、丹麥哥本哈根,已劃定大塊區域禁止自用汽車通行。西班牙巴塞隆納和法國巴黎則縮減汽車車道,擴大腳踏車的通行空間。瑞士蘇黎士政府在進城的幹道上增設紅線燈,刻意讓開車上班族走走停停,不堪其苦,希望藉此促使他們改變通勤方式,也為行人取回公共空間。本席認為,當大眾運輸系統達到相當便利時,先進國家的都市都在思考如何還行人路權?台北市政府也應積極朝此方向規劃,不該再以營造便利汽車行駛的環境,為交通建設考量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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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回覆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