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1

[交通]交通違規申訴書不能傳真處理,不便民!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21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裁決所
質詢題目:交通違規申訴書不能傳真處理,不便民!

說明:
一、本席近日處理民眾交通違規事件案,由於陳情人不服開單,因此擬提出申訴。陳情人設籍新北市,故應向新北市裁決所提出申訴,但已到申訴截止日當天,民眾又沒空處理申訴書,在查詢新北市裁決所網站時,發現對交通違規有意見需提出申訴者,可以使用傳真處理,這下解決了陳情人沒有時間去寄信的難題。

二、本席詢問本市裁決所,對於民眾申訴只能以郵寄方式處理,不能傳真處理。本席認為,新北市可以如此便民,為何北市做不到?民眾每天忙著工作,確實會抽不出時間跑趟郵局或找不到郵箱,如果裁決所可以站在民眾立場設想,相信以傳真處理民眾申訴書並非難事。本席要求,儘速評估以傳真方式接受民眾申訴書之可行性,並予以儘快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