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1.15

[教育]第四台合法在即,就有線電視之電纜線應地下化並納入共同管道之規劃中,以便給市民一個明淨的天空。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新工處、養工處 
質詢題目:第四台合法在即,就有線電視之電纜線應地下化並納入共同管道之規劃中,以便給市民一個明淨的天空。 
說  明: 

一、社區共同天線或第四台的裝設,在台北市的家庭中已相當普遍,但因電纜線路亂懸掛,也造成本市天空景觀一團紊亂,在第四台即將合法化的同時,市府相關局處即應就管線之地下化預作規劃,使台北市民在第四台林立之餘,仍能享有明淨的台北天空。 

二、因此本席要求新工處,就共同管道計畫中,預留第四台電纜線的空間,並就管理維護,工程費及維護費的分擔方式等,就相關單位預先一起研議規劃。 

三、由於養工處也在進行管線地下化工程,而共同管道或由於路線,或由於不夠廣泛(指區域),或由於配合重大公共工程施工,短期內難以完成,因此養工處的管線地下化工程,對於不能被包納進共同管道中的第四台電纜線,也應預留空間,整體規劃。 

 最後,本席希望新工處與養工處能儘早展開第四台管線地下化的規劃工作,配合現已開始的管線地下化及共同管道工程一起來推動,讓台北市民擁有一個明淨的台北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