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5

[警政衛生]醫療廣告透過LINE,違法?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1月5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衛生局
質詢題目:醫療廣告透過LINE,違法?

說  明:
一、本席接獲民眾反應,LINE都莫名收到眼科、醫美、整骨等等醫療廣告,垃圾簡訊太多,非常困擾。他們質疑這些醫療診所利用新興網路工具對民眾發送廣告,是否為了規避相關醫療法規?

二、本席查閱相關法規,醫療法第85條第3項明定,醫療機構以網際網路提供之資訊,…,其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閞定之。再查民國99年訂定之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訊管理辦法第五條,醫療機構除第三條定之網址(域)外,不得以其他網路工具提供網路資訊。因此本席認為,智慧型手機上的傳訊軟體,應該就屬於沒有網址(域)的其他網路工具。

三、醫療相關診所利用網路便利、免費之特性,對民眾隨意發送廣告,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查明是否違法?若屬違法,應加以宣導後再予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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