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2

[教育]請市府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並依市民需求檢討規劃設置班級數,免招民怨。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12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教育局
質詢題目:請市府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並依市民需求檢討規劃設置班級數,免招民怨。

說  明:

一、幼托整合政策於今年元月上路實施,原依幼稚教育法所設之幼稚園僅能收4歲至6歲幼兒,現在因幼托整合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可以往下收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依該規定放寬招收年齡擴大招生規模,幼兒學生數會增加,理應班級數不會減少,然而,於此時,卻傳出一些公立學校附幼將被減班,並將把師資轉到其他學區學校,引起被減班有需求之學校家長不滿,質疑政府視他們為次等公民。

二、請問貴局有無計畫依今年一月一日實施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檢討設置班級數?

※ 新聞連結:

● 3/12 聯合新聞網: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69560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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