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3 [民政]徵「廚娘」違性別工作平等法遭開罰,勞工局應對於易違法之職稱用語多加宣導。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23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勞工局 質詢題目:徵「廚娘」違性別工作平等法遭開罰,勞工局應對於易違法之職稱用語多加宣導。 說 明: 一、本席接獲民眾抱怨,其在人力銀行網站刊登徵「廚娘」廣告,被勞工局以涉嫌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禁止性別歧視之事項開罰。民眾指出,其並沒有性別歧視,只不過「廚娘」為習慣用語,才會如此刊登。 二、陳情民眾被開罰之事乃「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定,勞工局也是依法辦理。本席從此事發現,確實有些職稱是民眾的習慣性用語,但卻已經涉及性別歧視,例如餐廳門口常見店家貼上誠徵「廚房阿姨」、「洗碗歐巴桑」的條子,也有租車公司會刊登誠徵「司機大哥」的徵才廣告,還有就是誠徵檳榔西施、女佣、女僕、門市小姐、泊車小弟等等… 三、本席認為,雖然勞工局依法開罰沒錯,但如上述所言,一些職稱確實長久以來為民眾習以為常的習慣用語,雇主在應徵員工時,也就不自覺使用了這些有性別歧視的職稱,因此本席要求,勞工局在針對此部份必須加以宣導,讓雇主了解這些習慣用語的職稱,事實上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雇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臺北市政府回覆函文 ※ 新聞連結: ● 07/24 中國時報:● 07/24 中時電子報: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072400142.html● 07/24 聯合報:● 07/24 聯合新聞網:http://udn.com/NEWS/LIFE/LIF6/7245219.shtml● 07/23 ETtoday: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723/77948.htm● 07/23 今日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2/07/23/91-2837008.htm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