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2.04

[交通]建請交通局宣導「禮讓行人」的觀念,保障行人穿越馬路時的安全。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四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交通局長、警察局長、交通大隊長 
質詢題目:建請交通局宣導「禮讓行人」的觀念,保障行人穿越馬路時的安全。 
說  明: 

一、本市交通問題一直為市民所詬病,其原因除了政府在一些交通政策上的失當之外,我們的市民仍難建立起正確的交通觀念,也是本市交通情況混亂的原因之一。以行人行的安全為例,本席一再強調汽機車駕駛人應建立起『禮讓行人』及『行人優先』的觀念,使得在交通環境中處於相對弱勢的行人能得到安全上的保障,尤其本市許多重要路口在紅燈時仍允許車輛右轉或左轉,使得行人欲穿越馬路時,只能在川流不息的汽機車中與車爭道,顯象環生,加上行人陸橋因破壞市容之理由被議會決議停止興建,而地下道亦因管理不當,犯罪叢生,甚至有淹死人之紀錄,讓市民望之欲步,使行人欲穿越馬路時,唯一的選擇只有平面的行人穿越道,此時若路口燈號允許紅燈右轉或左轉,駕駛人又欠缺禮讓行人的觀念,很容易一不小心就撞到過馬路的行人,尤其在天候不佳或視線狀況不良的夜間,更可能衝撞閃避不及的老人及小孩,因是之故,本席建議市府交通局應透過各種管道及傳播媒體對駕駛人宣導,使『禮讓行人』及『行人優先』的觀念深植於駕駛人心中,希望有一天這個觀念能和『靠右邊行駛』,『紅燈不能闖越』等一樣地被視為理所當然。 

二、另外為徹底保障行人穿越馬路時的安全,本席建議交通局能選擇幾個車流量較小的路口,試辦「紅燈四面全開」的制度,即以每幾次燈號變換中的一次使之紅燈全開,車輛一律不得通過,讓行人得以自由且安全地穿越路口,這種方式在台南市曾有過先例,尚請市府能參酌辦理。 

三、事實上,行人行的安全一直是本席所關心的重點,因為本市行人行的安全一直遭受很大的威脅,行人車禍死亡人數有偏高的趨勢。據市府警察局的統計,民國七十九年車禍總死亡人數計二二八人,其中行人七十三人,占32%;民國八十年死亡總人數二一0人,其中行人八十人,占38%;民國八十一年死亡總人數一九0人,其中行人七十五人,占39.%,顯見行人車禍時死傷之嚴重性,因此本席曾於今年九月十四日及十月十四日兩度提出書面質詢,建請市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對於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禮讓行人者予以取締,貴府已於十月一日及十月二十九日兩度回函表示路口車輛不禮讓行人之違規項目,已列入本年度交通守法年加強執行「路口淨空」工作計畫中,本席對於本府相關單位為保障行人行的安全所展現的誠意與高度配合,至感欣慰,希望藉由宣導和取締雙管齊下的方法,使駕駛人知而後行,最後建立正確的觀念,則行人的安全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