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6

[民政]1、工會法所規範成立之工會,其會員(代表)大會,係應由何人召集之?2、如應召集之人不召集時,如何補救?3、如由非應召集之人召集及主持會議,需否申請主管機關指定?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26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勞工局
質詢題目:
1、工會法所規範成立之工會,其會員(代表)大會,係應由何人召集之?
2、如應召集之人不召集時,如何補救?
3、如由非應召集之人召集及主持會議,需否申請主管機關指定?

臺北市政府回覆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