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林晉章新聞稿
100.3.7
議員怠惰開會 台北市立法率中央之先何用?
中市夜店大火奪走九條人命,消防署擬修訂消防法,禁止夜店、餐廳用火進行表演。台北市議員林晉章表示,台北市議會法規會於去年5月26日通過「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比中央還早明訂內特定場所將禁止使用明火表演,但送至大會二讀,雖列優先法案,無奈議員無心問政,最後仍未通過。
林晉章說,台北市率先了解到密閉空間的明火表演,潛藏高度危險,回顧歷史,如2003年2月21日美國羅德島斯沃威克一間夜總會,近百人死亡、2百餘人受傷;2007年3月25日莫斯科一家夜總會10人死亡,皆因使用火焰表演不慎,才造成重大傷害。
為避免夜店大火悲劇重演,各縣市消安總動員,林晉章說,等發生事情了,再來重視,不會太晚了嗎?台北市議會法規會在去年5月26日審查通過「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明定室內特定場所禁止使用明火表演及禁止施放天燈,並且均訂有相關罰則。林晉章認為,沒有法沒有罰則,只是口頭勸說,完全沒有約束力。
他不滿的說,很多攸關人民生活安全的法案都躺在大會中,等待三讀,每每開會都湊不足人數,導致議程延宕,等到發生事情,議員再大肆抨擊相關單位。他呼籲,議員準時開會,幫幫人民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中。他期盼「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在開議後能即時通過,也包括其他還在等待中的重要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