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4

[交通]為保障行人、行車安全,建請中山區北安路458巷47弄與41弄口增設號誌。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4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交工處
質詢題目:為保障行人、行車安全,建請中山區北安路458巷47弄與41弄口增設號誌。

說  明:
一、本席接獲永安里長陳情,北安路458巷47弄與41弄口(大直市場前)有斑馬線卻無號誌,由於車速太快,行人均感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二、依交工處回覆97至99年肇事紀錄只有3件,另經派員現場觀測車流量,未達「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6條規定等理由,暫不設置號誌。

三、再看離大直市場不遠處的大直橋下,一共設置多達九根號誌桿,三色號誌只閃燈,而行人號誌燈卻不亮,此處車流量確實比大直市場前多,但行經此處的用路人極少,號誌完全未能發揮作用。

四、大直市場旁住戶眾多,使用大直市場前馬路頻繁,行經時常常膽顫心驚,本席認為,有關單位不知以保障行人安全為前提,竟以肇事率及車流量,否定大直市場前有必要增設號誌,而寧願浪費公帑,在大直橋下設置達9根毫無作用的號誌燈。

五、本席建請相關單位考量當地民眾需求,重新評估在中山區北安路458巷47弄與41弄口增設三色號誌,以維行人、行車安全。


        ↑大直橋下↑


       ↑大直市場前↑